没想到,1年前我回北京又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中国护照歧视问题。起因是我收到了中国著作权稿酬收转中心转来了一笔稿费(一些转载翟华文章的刊物因不知道我的地址,所以将稿费寄给收转中心),我去住处(就是当年使用中国护照无法购买的房子)附近的邮局取款。这天早上起来,买了一份《北京晨报》,在老家肉饼店一边看报,一边吃早点。然后就直奔邮局取款,结果填好单子以后,柜台内的邮局工作人员却要我出示身份证。我告诉这位小姐,本人在国外工作,没有身份证,只有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小姐告知使用中国护照无法取汇款。我惊问为什么,那位小姐让我看汇款单上写的规定:中国居民使用身份证,军人使用军人证,外国人使用护照。
明明白白的规定!我在国内没有户籍,我更不是军人,我没有也不想变成外国人,所以我无法取出属于自己的汇款!这就是中国护照的悲哀,不仅在国外处处遭受歧视,就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也被视为另类。然而,今天的我已经不是10年前逆来顺受的我,今天的中国也未必就是永远不能进步的国家。我知道与这位遵守规定的工作人员争吵是无济于事的,所以问她是不是可以和邮局的经理交涉,小姐建议我拨打11185投诉电话。我记下了电话号码,然后信心满满地告诉小姐:你信不信,我一定会用中国护照取出这笔汇款。小姐整个过程中态度很好,听了我的话却流露出了一点不相信的神色。
回到家里,先考虑了一下如何为自己维权,然后拨打了11185。这个电话和国内所有的服务电话一样,“xxx请按1”、“xxxx请按2”,我叫通了“投诉”,向值班人员解释了我遇到的问题,并且提出中国护照就是中国公民身份证,因此应该可以取款。值班人详细记录了我的投诉,要我留下了联系电话,有了处理结果就会和我联系。最有趣的是投诉结束以后,对方还要我留下“身份证”号码,当时我听了哭笑不得:“我不就是因为没有身份证才遇到这么一档子事吗?”以我们与官僚机构打交道的经验,我一听这话就断定这个处理结果可能会遥遥无期。怎么办呢?我看见手边的《北京晨报》头版上的“新闻线索热线电话”眼睛一亮,马上拨通了这个电话号码,又如此这般地说了一遍。对方依旧是认真的记录了下来,然后同样要我留下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我这时才明白热线电话接线员索要“身份证”这是“职业习惯”,也是上边的规定,更说明我的“遭遇”对方根本没有听进去。
不料,大约10分钟以后,《北京晨报》的一位女记者武小姐就打来了电话,询问详情。考虑到记者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我强调了这么几个内容:(1)我常驻海外,也是个写字的人,算半个作家;(2)像我这样有中国护照没有外国国籍也没有国内身份证的海外华人的人数可能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3)中国护照在中国不能取汇款是歧视行为;(4)遭歧视的是一批对祖国最依赖的海外华人,因而伤害更甚。武记者很热心,马上与北京和国家的邮政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甚至华侨联合会进行了联系。联系过程中不断地给我打电话,询问进一步的问题,或者转告一个部门的意见。其中一个部门建议我去办一个“临时身份证”,我说我在北京就这么几天,马上又要出国,办“临时身份证”还不知道又要什么手续,远水不解近渴。下午4点钟左右,接到邮政总局有关部门的一个电话,十分客气地感谢我通过记者投诉,而且“正巧”今天另外一个顾客也投诉了同样的问题(终于体会了一回什么叫“窃窃私喜”),这个问题已经和领导反映,并且做出了处理(1)直接通知我住处的邮电局领班为我办理取款;(2)日后发文全国系统今后持中国护照可以比照邮政储蓄的相关规定作为身份证明取汇款。问题就这么解决了!我当下给《北京晨报》记者回了个电话,告知这次为中国护照维权行动一切圆满解决。当记者问我给我来电话的官员姓氏名谁,具体是哪个部门,我一问三不知,只好把手机记录下来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记者。
2004年12月12日,《北京晨报》在都市版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持中国护照也能取汇款”(图)。报道中说:
记者与国家邮政局取得联系,汇兑业务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国家邮政局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考虑到中国护照不太容易认定,而没有将其作为有效身份证明。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新的情况不断出现,国家邮政局也在考虑如何改进,以解决这个问题。”北京邮政汇兑处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会尽快将国家邮政局的指示精神发文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以保证客户持中国护照能取到汇款。”
而且还有100元新闻线索奖励!本想等100元从邮局汇来的时候,检验一下中国护照的新用途,仔细一看报上说明这奖金是需要每周五下午自己去报社领取的。我去的那一天,赶上5-6个人都在等领钱(据说现在国内有专吃新闻线索这碗饭的人)。轮到我的时候,发现100元刨去税剩下了80元。最妙的是,经办人员给了我钱以后,要填一个单据,问:
“身份证号码多少?”
中国护照维权尚未成功,政府百姓仍需努力。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38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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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Jessica
2009-02-07 05: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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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好,现在通过下面链接可以备份您的博客: http://home.myspace.cn/blogmove.aspx 快去看看^_^ bokee.com 147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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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
2008-12-20 17: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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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ttp://home.myspace.cn/blogmove.aspx ????^_^147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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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火翁的朋友
2006-11-16 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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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还好可以投拆成功最起码有个答复有些还不知响哪里去诉苦啊正有苦说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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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火翁
2006-11-16 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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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规定就是拿来为难人们的有些部门就死抓着那些所谓的规定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公司规定的其实规定是保障人们利益的而进行的所以什么所谓的规定也可以改规定什么定行不通还要来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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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thomas
2005-12-28 19: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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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己的房子里居住了6年,手头还是一张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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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逍遥
2005-12-18 17: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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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要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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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garon
2005-12-13 1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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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多少?”这应该算小菜一蝶...........现在北京是一道农历新年都查暂住证!!!!无耻的制度!没暂住证算非法滞留!!!嘿嘿... 现在好像有户口制度的国家只有三个其中就有中国和北朝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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